芜湖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制定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理念,提高了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了法治芜湖县建设。为了适应芜湖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保我县“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加快依法治县进程,特作决议如下:
一、围绕中心,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紧紧围绕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在做好全县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意识和依法经营水平,增强广大基层群众依法维护权益和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三、创新载体,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要改进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完善城镇、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发挥各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落实法制宣传教育任务,利用“江淮普法行”活动平台,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普治并举,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全面开展地区、行业、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管理水平。不断深化“法治芜湖县”、“平安芜湖县”、“和谐芜湖县”创建活动,全面推进社会法治化建设。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五、强化领导,完善法制宣传教育保障机制。要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相互之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制定“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标准,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正常开展。
六、加强监督,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评估机制和奖惩机制。县政府每年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督导和阶段性检查,特别要认真做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中期督导评估和终期评估验收,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将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方式,依法加强监督,确保我县“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顺利完成。